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重申加强会议会场纪律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科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各类会议的会场纪律,提高会议质量,确保上级指示精神得以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1、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科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委派他人参加。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请假并说明原因。
2、加强会议签到管理,实行会议出席情况报告制度。会议结束后,市科技局办公室将对会议出席情况进行通报。
3、与会人员应提前入场;会场摆放名签时,应按名签就座,没有摆放名签时,应尽量往前聚中就座;进入会场后须将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无声状态,会议期间不得接听电话或擅自离开会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特殊情况需中途离场,须在会场出口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