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编制原则:
按照我市科技工作当前和长远发展的需要, 2005年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安排遵循以下原则:
(一)加强集成,突出重点。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科技工作方针,整合科技资源,在有限目标上重点突破。充分发挥科技计划的示范性和引导作用,设立重大专项、重点项目、引导项目。加强技术创新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
(二)实施人才战略。科技人才是科技发展的关键,科技发展计划要配合全市实施人才战略的总体安排,努力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创新创业才能的社会环境与机制,造就一支与我市科技兴市发展战略相适应的技术带头人和学科带头人队伍。
(三)强化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研发。进一步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高新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力度,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四)科技计划项目与创新体系建设相结合。市科技计划要适应加入WTO的形势,由过去以支持单项技术为主,逐步向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支持单项技术并用转移,注重科技工作自身条件的发展与完善。科技计划预算项目的安排要与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相衔接,为加快创新体系建设打基础。
三、科技计划体系与框架的主要内容
科技发展计划工作的目标是进一步提高全市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科技的更快发展。在工作安排上按照"3+2"计划框架(科技攻关计划、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化计划、科技创新条件与环境建设计划)进行科技资源的有效配置,重点抓好对我市当前和未来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一批重大专项、重点项目、引导项目。
重大专项是指对促进经济与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社会发展、培植新的增长点和新兴主导产业、强化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有重大影响,有望进入国家、省级科技计划,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系列技术难题或重大科技工程。重大专项应着重和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重大专项包括:310科技示范工程、制造业信息化工程、人才培养专项(青年明星、留学生创业计划)、软科学专项、成果推广专项、可持续发展专项、技术标准专项、产学研专项、国际科技合作专项、专利实施专项、应用基础研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试验室建设)、科技服务平台(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器建设、技术产权交易体系建设、投融资体系建设、科技考核规划奖励及立法、科普体系建设、科技园区建设)等。
重点项目是指社会需求量大面广,技术水平和创新程度高的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产业化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