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省、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二ОО五年省、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根据山东省、
济南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自然科学奖:受理以近年来的自然科学理论研究与创新为核心的科技成就,主要研究成果应发表一年以上。
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市科学技术奖:受理2001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鉴定的科技成果,其中软科学成果受理2000年7月1日至2004年6 月30日前通过专家评审并应用的科技成果。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律为A4开本竖装,申报书与附件合装成册,附件大小规格与申报书一致,不另加封面。
(一)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文档与书面材料两部分。申报单位通过《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以下简称《推荐系统》),按照《推荐系统》使用说明,填写《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适用于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市科学技术奖》电子版,并由《推荐系统》生成上报电子文档。推荐书的书面材料使用《推荐系统》的打印功能打印。
(二)申报材料份数
1.省、市科学技术奖(兼报)
①《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一式六份。
②《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一式六份。未鉴定的申报省自然科学奖的项目须由三个单位以上的5至7名专家独立填写推荐意见推荐,并由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签章。
③应用证明一式六份。
④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一式六份。
⑤其它证明材料一式六份。
以上材料①-⑤按顺序依次装订成册,即共有六套材料 (两套为原件)。
报省科学技术奖的三套材料中《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的“九.推荐单位意见”页内请勿填写内容及盖章。
2.济南市科学技术奖(单报)
①《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