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科技局关于2005年度高新技术产品复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企业:
为加强我市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管理,促进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速度,现根据济政字[2001]20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05年度高新技术产品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范围:2001年经市科技局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
二、各县(市)区市科技局、高新区负责本区域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年审的初审工作。市科技局进行复审,对确需延长年限的高新技术产品换发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原证书作废。
三、报送时间: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审核后,于2005年3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档形式汇总报送我局。
联系人:张振敏 刘智 (0531-6056309)
信箱:liuzhi@jn.gov.cn
附件:1.高新技术产品复核表
2.2001年济南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
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1
高新技术产品复核表 (2001年度认定)
企业名称 | | 填报日期 | |
高新技术 产品名称 | |
高新技术产品 专利情况 | 申请 情况 | 是否已 申请 | | 申请 时间 | |
是否 受理 | | 申请 种类 | 发明、 实用新型 |
是否已授权 | | 授权时间 | | 专利 种类 | 发明、 实用新型 |
高新技术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 年 度 | 销售收入 | 出口创汇 | 占企业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 |
2002年 | | | |
2003年 | | | |
2004年 | | | |
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年 月 日 |
市科技局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