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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青年科技明星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05年第二批《济南市青年科技明星计划》的通知


  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直接申报(www.jnsti.gov.cn)。项目按承担单位的行政区域隶属关系逐级申报。驻济大学、科研单位的项目必须与济南市所属单位联合申报,其主管部门填写合作单位的主管部门,项目申报实行数字认证,经初步审查后,按计划类别要求,从网上申报到科技计划管理系统。

  1、项目的申请者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该计划对申请者的主体资格等方面要求,允许跨地区、部门、跨单位择优聘用课题组成员;

  (2)在相关研究领域和专业应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

  (3)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

  (4)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2、计划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市科技发展指南的要求,对本市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2)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以上;

  (3)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研究开发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良好的开发前景的项目,可以优先立项;

  (4)经济、社会效益(或潜在的效益)显著;

  (5)在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技术创新及社会发展方面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3、有以下情况之一取消立项资格:

  (1)没有按《合同》指标要求完成任务,并无合理理由的;

  (2)没有按计划管理要求提交各种进度报表、总结的;

  (3)出现挪用、占用科技经费的;

  (二)项目受理、评审与下达

  市科技局科技计划管理系统自动受理。将受理的项目自动汇总和分类。

  1、项目的初审:由办公室根据项目申报的条件进行初审,市科技局监察室、组织人

  事处根据项目的申报要求进行复审。

  2、项目的评审:通过初审的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主要对项目的创新性、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实现目标和融资渠道的可能性等进行评价。

  项目的评审采取网上评审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立市科技计划管理咨询专家动态数据库,发挥专家咨询作用。在项目评审立项、可行性论证、中期检查、项目鉴定验收等环节均可组织专家咨询活动,专家咨询意见应作为科技计划管理与决策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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