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济南生产力促进中心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认证,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修改定稿后协助企业完成相关附件的扫描和录入;
6.济南生产力促进中心将完成审查认证的材料报送市科技局(济南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推荐单位),市科技局将按照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制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家评审工作规范》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
7.申请材料主要附件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3、2004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2005年度最近一个元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2005年注册的新办企业,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和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3)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5)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需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6)留学人员投资(含独资和合资)创办的企业,需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等文件。
(7)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订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8)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他参考资料(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9)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报告)。
请各单位按照以上要求,迅速组织企业进行注册、申报。
济南市企业也可以选择通过省直部门进行上报。
联系人:张振敏(济南市科技局) 6056309
樊学民(济南生产力促进中心) 8870566
济南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