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目经费
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业计划、科技产业化计划、科技创新条件与环境建设计划占总经费的40%、10%、30%、20%,原则上每个重大项目5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不低于20万元,引导项目不低于10万元。原则上2006年将下达四批计划,一批攻关计划,二批招标(包括论证),三、四批成果转化专项。明星计划、留学生计划、中小创业资金专项单独下达。
(七)项目招标
2006年招标项目60项左右,占项目总数的30%。除难题招标面向全国外,其它招标项目只在济南地区范围内招标。其中成果转化专项25项,其它35项。难题招标企业单位提出为主,并提交至市科技计划申报系统,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由市科技局与难题单位联合,登报、上网公示招标。没有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将通过成果转化平台继续征求合作伙伴。其它招标项目由业务处在专家评审后,根据申报计划项目及科技工作重点提出。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直接申报(www.jnsti.com.cn)。项目按承担单位的行政区域隶属关系逐级申报。驻济大学、科研单位及省内外单位的项目必须与济南市所属单位联合申报,其主管部门填写合作单位的主管部门,其它申报项目单位的主管部门按所在地域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填写。项目申报实行数字认证,即项目申报以密码形式分到主管部门(不限数量),由主管部门根据计划指南组织项目的申报,经初步审查后,按计划类别要求,从网上申报到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所有项目须经过网上申报。
1、项目的申请者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该计划对申请者的主体资格等方面要求,允许跨地区、部门、跨单位择优聘用课题组成员;
(2)课题责任人应组成一个结构精干、人员相对稳定的课题组,课题组人数及主要成员应符合各科研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由归口部门确认;
(3)在相关研究领域和专业应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
(4)具有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和自筹部分经费的能力,产业化项目自筹经费部分应达到70%以上;
(5)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
(6)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7)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2、济南市的项目承担单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纳入或符合高新技术统计范围的企业;
(2)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