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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泉城学者”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济南“泉城学者”建设工程招标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泉城学者”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济南“泉城学者”建设工程招标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济组通字〔2006〕35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有关部门组织人事处,市管各大企业,有关驻济企业:

  为贯彻全市人才工作会议和科技大会精神,积极吸引、凝聚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为全市经济建设作贡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济南“泉城学者”建设工程实施暂行办法》(济厅字〔2006〕32号)。根据办法规定,拟面向全市公开征集部分重大、关键性难题和项目,作为“泉城学者”建设工程招标课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就做好2006年“泉城学者”建设工程招标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实施“泉城学者”建设工程,是市委、市政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发挥省城优势,构建济南人才高地,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社会事业繁荣的重要举措。通过广泛征集企业技术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深入推进我市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结合工作,加速提升我市企业创新能力,大力提高我市优势主导产业技术水平和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征集“泉城学者”建设工程招标课题,坚持服从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坚持注重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的原则,坚持促进产学研结合的原则,坚持重点突破,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招标课题的数量、申报范围和条件

  1、招标课题数量。2006年“泉城学者”建设工程拟确定招标课题5-10项。

  2、申报招标课题范围和条件。此次征集招标课题,主要面向济南地区各类企业,包括中央、省驻济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申报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1)规模以上;(2)科研创新条件良好,具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研究中心;(3)研发经费充足,对课题研究能够先期投入。

  3、申报课题把握的原则。(1)制约企业发展,企业依靠自身技术力量难以解决,解决后能够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难题和项目。(2)产业或行业领域共性难题和项目优先考虑;符合全市确定的重大科技专项方向的优先考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优先考虑;(3)已经列入市级以上课题立项或取得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再参与本次招标课题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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