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
根据省科技厅鲁科函字[2005]208号文件精神,按照其规定的认证标准和认定程序,今年省厅继续开展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请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于2006年11月23日前将有关认定材料汇总后报至济南生产力促进中心。今后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按上述文件要求每年10月31日前受理。
注意事项:
1. 2005年被认定的产品不得重复申报;
2. 一项产品只能通过一条行政渠道上报,申报材料不可重复;
3. 每项产品仅指单个型号产品,技术领域只能选择一个领域;
4. 经济指标仅指该项产品的指标;
5. 认定材料包括纸质材料2份和电子文档。
附件一:《山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书》
附件二:《县(市)区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汇总表》
附件三:《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略)
联系人: 市科技局高新处 刘智
济南生产力促进中心 张家春(0531-88870266)
济南市科技局
二00六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1
山 东 省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
产 品 名 称:
列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的类别(到三级目录)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制
二00五年九月
填表须知
⒈每项高新技术产品填报一份认定申请书,应实事求是,认真填写。
⒉本表填报内容一律打印,涂改无效。
⒊编号由认定部门填写。
⒋产品名称需写全称。
⒌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植物新品种登记证书、新药证书、技术成果受让合同(协议书)、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评审)证书等。属专利权受让的,应提交专利权受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公告副本。
联系人
|
| 邮 编
| |
电 话
|
| 传真
|
| E-Mail | |
联系地址
|
|
技术领域
| ⒈电子与信息( );⒉生物与医药( );⒊新材料( );
⒋机电一体化( );⒌节能与环保( );⒍其它( )。
|
经济指标
| 年产 值(万元)
| 年销售收入(万元)
| 年税 收
(万元)
| 年利 润
(万元)
| 销售利税率
(%)
|
|
|
|
|
产品基本概况(国内外发展现状,技术水平与获奖情况,技术来源及生产规模,国内外市场占有情况及下一步发展设想,可加附页):
|
产品的生产工艺与环保措施(简述生产工艺流程及环保达标情况,可加附页):
|
产品的研究开发投入与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
申请单位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认定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