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06年度济南市创新型企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济南高新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市科技局制定发布了《
济南市创新型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济科发〔2006〕42号),近期将在全市开展创新型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与认定标准
见济南市科技信息网(www.jnsti.gov.cn)公告中心栏,11月16日发布的《
济南市创新型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附件。
二、申报办法
由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局统一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并在截止时间前汇总报市科技局高新处。申报表从市科技局信息网下载,一式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