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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民营科技企业年报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民营科技企业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民营园: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省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06年度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1、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利用国有资产创办的民营科技企业;

  2、集体所有制科技企业;

  3、私营科技企业;

  4、个体合作科技企业或个人科技机构;

  5、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科技企业;

  6、股份合作制科技企业;

  7、联合经营的科技企业;

  8、与外商合资、合作创办的科技企业;

  9、港、澳、台投资科技企业;

  10、其他科技企业。

  上述科技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科技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2、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3、经科技主管部门审定;

  4、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医疗卫生等特殊行业无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科技主管部门认可。

  二、上报材料包括

  1、总收入100(含100)万元以上企业报表(手工表)

  2、总收入100万元以下企业报表(见附件)

  3、联系人姓名、部门、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号码。

  三、时间要求

  各县(市)、区科技局于2006年4月30日前报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

  四、联系方式

  地  址:济南市经二路193号市政府院内717室

  邮  编:250001

  联系人:张成军 李婷

  电  话:86056307

  电子邮件:zhchj@jn.gov.cn

  附件:2006年度总收入100万元以下企业数据汇总表

二00七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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