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举办2011年全省农村经纪人培训班的通知
(鲁农发电〔2011〕51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经纪人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11〕12号)要求,经研究,确定于2011年下半年举办全省农村经纪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进一步加强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培育一批懂市场、会经纪、能谈判、善管理的现代农村经纪人,以更好地发挥他们在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中的引导带动作用。
二、培训对象
从事鲜活农产品经纪活动的人员,农业部定点市场经销商户,农民合作社专业经销人员,有志于农产品经纪活动的农村青年及大专院校毕业生等。
三、培训内容
按照立足基层、就近学习、规范管理、统一发证的要求开展培训。采取理论讲解、技能训练和现场实习相结合的模式开展教学活动。重点提高经纪人在市场信息采集分析、建立客户关系与谈判订约、农产品储运、农产品网络营销、资金筹集与财务管理、行业法规应用等能力(见附件3)。
四、培训时间及培训地点
全省共培训390人,分别于7月28日、8月24日、9月24日,在济南、临沂、烟台三地举办(见附件1),每期5天,采用封闭脱产培训。
五、培训要求
(一)各市农业局(农委)按照要求,严格组织遴选学员,重点选派有相关产业基础,急需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持,且有较强培训愿望的学员。
(二)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食宿费、培训费等均由培训单位负担。参训学员一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培训地点(汽车站、火车站安排接站),培训基地按每名学员公共交通费凭证予以实报实销。
(三)全省农村经纪人培训班由山东省农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承担培训教学任务。各市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带队,确保选派学员能够按时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不得请假。
(四)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理论与技能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由农业部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农村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参训学员需带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片(小2寸)4张,用于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资格认证。
(五)请于7月20日前,将参训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报省农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并通知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联系人:
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朱晓峰
联系电话:0531-67866094 15905319717
省农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王忠坤
联系电话:0531-67866348 13789826650
电子邮箱:ngxpxk2009@163.com
省农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基地 张召水
联系电话:13256155307 15589977089
临沂莒南县天马岛培训中心 张京顺
联系电话:0539-7212557 13608991106
烟台市牟平养马岛宾馆培训中心 初曙光
联系电话:0535-8943308 13296386258
附件:1.2011年全省农村经纪人培训计划表
2.2011年全省农村经纪人培训班报名表
3.2011年全省农村经纪人培训方案
山东省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