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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司法局、济南市普法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参加“百家网站奥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2、8月下旬至9月下旬,为网上答题竞赛时间,竞赛具体规则、办法、奖项设置等内容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主要媒体上公布,详情登陆中国普法网“百家网站奥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主页面查询、参加竞赛( http://www.legalinfo.gov.cn/2008match/2007falvjingsai-jianjie.htm)。我市的泉城普法网站上面也添加了链接(http://www.jnssfj.gov.cn/sfjzwxt);
  3、竞赛结束后,根据网上答题情况,公布获奖个人名单和优秀组织奖名单。将给获奖者颁发奖金、获奖证书等奖励。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百家网站奥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是贯彻“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精神,围绕今年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开展的一次重要活动。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高度认识这次活动的意义,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影响力强的普法网、政府网、新闻网、门户网等参加到活动中来,引导有关网站做好所承担的工作,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2、突出重点,保证效果。要在鼓励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竞赛的基础上,确保重点对象和重点人群积极参加到竞赛中来。要动员发动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城市社区居民、青少年、企事业单位职工结合工作、学习、生活实际,有组织地参加竞赛。使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参加竞赛活动,增强对奥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提高对人文奥运的认识,积极投入到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的工作中去。
  3、加强宣传,形成声势。要主动协调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对活动全过程进行新闻报道和专题宣传,使不同阅读习惯的群众都能获得竞赛活动的信息。要注重宣传报道的感染力,努力增强宣传报道的互动性,形成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扩大竞赛活动的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4、围绕主题,依法合规。要紧紧围绕“与奥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这一竞赛主题,在活动中遵守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和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法律法规,尊重国际奥委会规则和奥林匹克惯例,履行我国政府为举办北京奥运会所做出的国际承诺。各协办单位和参与网站在活动中遇到奥林匹克规则、惯例、知识产权、市场开发等问题时,要及时与北京奥组委沟通、协调,确保竞赛活动依法合规开展。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参加此次竞赛,并把参加竞赛的情况及时报市普法办公室。
  市普法办公室联系人(电话):韩金花(82024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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