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素质教育改革试点。全市探索综合推进素质教育改革;集美中学探索建立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的有效机制;湖里区教育局和同安区教师进修学校探索建立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估体系;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开展办学模式多样化试验,开发特色课程,探索弹性学制等培养方式;厦门实验小学、群惠小学、同安区新民中心小学开发特色课程,探索弹性学制等培养方式,力争在2014 年总结推广实施素质教育的成功做法和经验,201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推进素质教育的体制机制。
(二)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双十中学、厦门六中、五缘实验学校和科技中学探索构建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教育教学新模式;市教科院探索建立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推广机制,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同安一中综合推进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努力于2012 年初步探索和总结出一些体现新课程理念,有利于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教育教学新模式;2013 年,培育和推广一批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的典型经验。
(三)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积极完善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中考中招政策,发挥其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导向作用,于2014年前,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贯彻国家、省和我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一项紧迫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建立由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人事、编制、教育、发改、财政、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加强联动,共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制定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规划。要结合本区的实际,认真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规划,明确本区域、分阶段实现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线路图,确保本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三)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落实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义务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保证义务教育财政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年增长。按照规定征足、管好、用好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义务教育,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土地出让金收入用于教育设施建设的资金要有一定比例用于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