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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1年河南省承接产业和技术转移合作交流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省科技厅

  1.承办河南省技术转移洽谈对接系列活动。

  2.邀请500名以上重要客商和10个团组参会。

  3.提供高新技术产业招商项目。

  (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承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洽谈会。

  2.邀请5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3.提供现代城镇体系建设及城市改造招商项目。

  (六)省工商联

  1.负责邀请国内沿海地区200名以上重要客商(其中国内500强企业高管50名以上)参会。

  2.会同商丘市政府承办第六届豫商大会。

  (七)省侨联

  邀请2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八)省贸促会

  1.邀请300名以上重要客商和10个国(境)外团组参会。

  2.配合省政府金融办承办企业境外上市对接会。

  3.配合省商务厅组织省外、国(境)外企业展览。

  (九)省委宣传部(省外宣办、文产办)

  1.负责协调组织大会对外宣传推介和新闻报道工作。

  2.负责新闻中心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3.负责协调组织领导会见外宾、客商及大会主要活动的新闻采访和宣传报道。

  4.组织安排领导专访、新闻发布会。

  5.牵头邀请100名以上国(境)内外记者。

  6.邀请1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7.提供文化产业领域招商项目。

  8.策划举办专项活动。

  (十)省委统战部(河南海外联谊会)

  1.负责邀请港、澳地区知名人士。邀请100名国(境)外重要客商和5个以上知名商协会参会。

  2.协调大会期间对口联系单位客商接待工作。

  (十一)省文化厅

  1.牵头组织文艺演出。

  2.邀请1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3.提供文化领域招商项目。

  4.策划举办专项活动。

  (十二)省农业厅

  1.邀请1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2.提供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和农业产业化招商项目。

  3.组织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会。

  4.策划举办专项活动。

  (十三)省教育厅

  1.邀请5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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