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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创新型建设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度济南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县(市)区、高新区考核的预备通知

济南市创新型建设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度济南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县(市)区、高新区考核的预备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战略部署,我市将按照《济南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县(市)区、高新区考核办法(暂行)》要求,于近期开展2007年度创新型城市建设县(市)区、高新区考核工作。请各县(市)区、济南高新区,认真做好考核准备工作。现将考核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创新委组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专家成立考核小组,由市创办牵头组织考核实施工作。各县(市)区、济南高新区应进一步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核工作的具体安排
  1、第一阶段,3月10日至20日,自查申报。各县(市)区、济南高新区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自查申报,填写考核自查表(见附件一),如实总结完成考核指标的具体情况
  2、第二阶段,3月21日至31日,现场考核。考核组到各县(市)区、济南高新区实地考察,听取当地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审查核实考核指标数据;组织有关部门座谈,到企业实地调研,了解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实施成效。
  3、第三阶段,4月1日至20日,结果审定。市创新办会同有关部门对上报数据复核,将复核结果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形成考核结果,报送市创新委。
  三、考核结果及运用
  按照《济南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县(市)区、高新区考核办法(暂行)》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济南高新区确定考核工作主要联系人,及时与市创新办沟通,确保考核组织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2、各县(市)区、济南高新区务必于3月20日前将考核自查表报送市创新办。
  3、做好各项考核指标数据核实,存在争议的数据提前与市直有关部门沟通,对因统计口径、统计时间等原因不能填报的数据作出说明。
  考核组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市创新办联系人:许浩宇
  联系电话(传真):86056537
  电子邮箱:cxb@ji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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