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科技局办公室关于积极开展2008年城市无车日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促进城市交通科学和可持续发展,推动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将于2008年9月22日开展“2008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为确保我市无车日活动取得成效,经市政府同意,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无车日”活动。活动内容如下:
9月22日7:00-19:00在全市开展无车日活动,划定局部禁车区域,鼓励市民放下小汽车,选用绿色交通工具出行。划定禁车区域为:泉城路(东西向禁止小汽车通行)。泉城路作为步行街使用,体现“人性化街道”主题。禁车区域只对行人、自行车、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和其他公共交通(校车、通勤车等)以及消防车、急救车、病人搭乘的车辆等开放。活动期间,市交警部门对无车区域实行交通管制。榜棚街、天地坛街、舜井街南北方向可通行。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带头参加无车日活动。根据市政府部署要求,无车日活动期间,提倡和号召市直各部门、单位停用或减少使用小汽车,选用步行、自行车、公交交通或“拼车、合乘”等方式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