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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总结企业青年工作和评选“青年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总结企业青年工作和评选“青年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的通知


各企业党委:

  2006年,我系统各级党组织在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团的建设、发展青年党员、发挥青年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总结经验,表彰奖励在青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及个人,部署2007年青年工作任务,国资委党委拟于近期召开国资委系统青年工作会议。现通知如下:

  一、总结青年工作

  各企业党委要对2006年在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团的建设、发展青年党员、发现培养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发挥青年作用、关工委建设等方面所作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找出经验和不足,形成书面材料,报国资委。

  二、评选青年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

  1、评选范围

  青年工作先进单位:国资委系统企业党组织。

  青年工作先进个人:分管青年工作的企业党委领导同志和从事青年工作的专兼职干部。

  2、评选条件

  青年工作先进单位:党委定期研究青年工作,在发现培养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发展青年党员、做好青年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成效显著;支持团组织按照青年特点独立开展工作,为团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团的组织健全,团干部待遇落实,05年以来团组织受到上级团委的表彰;关工委组织健全,并能够积极开展工作。

  青年工作先进个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分管领导定期指导青年工作,帮助团组织解决实际问题;团的干部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勤奋工作,积极开拓团的工作新局面;05年以来个人或企业团组织曾受上级党委或团委的表彰。

  3、材料报送

  申报青年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均需填写申报表(一式一份)。其中申报青年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还要撰写较为全面的事迹材料,字数一般在1000字以内。各单位青年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申报材料、申报表于2007年元月5日前报国资委团委(电话:82030161)。

  三、有关要求

  各企业党委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总结2006年的青年工作。要认真推荐青年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把那些重视青年工作、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要通过总结工作、评先树优,营造重视青年工作,关心青年成长的浓厚氛围,积极推动我系统青年工作的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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