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强餐饮业检测检验,规范餐饮业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结果发布。完善检验检测手段,重点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餐饮业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处置水平进一步提高。
6、配合省卫生厅做好打击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及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药物等违禁物品的行为,协助做好保健食品中添加药物等违禁物品的检测工作。
7、强化对市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监测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和执法覆盖面,及时准确曝光典型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正确引导消费,增强群众自我防护和依法维权意识。
8、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查体、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四、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顿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前)。
各区市结合实际,认真学习《
食品安全法》,制订和下发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具体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完成专项整顿前期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
(二)集中行动阶段(6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
各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行政,上下联动,按照本次专项整顿确定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具体行动方案,在辖区开展拉网式检查,实行网格化管理,不留空白点。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12月底)。
各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组织工作验收和回头看,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2010年12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并对专项整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对专项整顿工作的领导,要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督查督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这次专项整顿行动,各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的餐饮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制订具体行动方案,确定整顿工作重点,对专项整顿的各项措施,都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增强行动方案的执行力,提高有效性。餐饮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已纳入年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我局将对重点工作目标实施全过程控制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并适时派出督导组,对各地专项整顿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