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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09-2010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四、评审程序

  (一)成立2009-2010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研究处。

  (二)办公室对各市、各部门报送的科研成果进行分类和审核,不属于评审范围的,不提交评审。

  (三)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列入范围的科研成果进行复审。

  (四)评审委员会对经复审的成果进行终审,并报省人社厅审核确定。

  五、奖励办法

  (一)奖励等次:本次成果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另设组织奖。

  (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文件形式公布评审结果及获奖名单,颁发获奖证书,编辑出版并公开发行科研成果汇编。

  六、其它事项

  1、本次评选申报时间截止2011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中直驻辽单位、省属高校、厅所属单位直接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各申报单位报送参评成果数量不限。

  3、专著、软件等科研成果需报1份不超过5000字的主要内容简介,用于成果汇编。

  4、其它未尽事宜按《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成果奖励暂行办法》执行。

  联 系 人:梅家和

  联系电话:024-22955715

  邮 箱:rstzyc@163.com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

  邮 编:110013

  附件: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推荐表

成果

名称

 

姓名

单位

职务

 

 

 

 

 

 

 

 

 

成果

应用

情况

简介

 

单位

意见

 

 

               (盖 章)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评委

审定

意见

 

经评委评定                           

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成果   等奖。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0一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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