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应携带资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3)原《技术等级证书》及复印件;
(4)填制完备的“职业技能报名资格审查表”(附表三);
(5) 一寸彩色照片4张、二寸黑白照片1张。
(四)报名地点:
1.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崂山区学员到青岛市药学会鉴定部报名。地址:市南区沂水路7号甲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院内后楼103室(乘1路、367路、231路到青医附院下车)。
联系人:陈 晓 联系电话:2899772
2.其他各区(市)学员到青岛市药学会委托的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名。
平度市:平度市广州路中段 联系人:马汉铭 电话:8391211
即墨市:即墨市新兴路75号 联系人:姜胜昌 电话:8521256
胶南市:胶南市向阳路106号 联系人:张 峰 电话:6615289
胶州市:胶州市常州路17号 联系人:贾爱华 电话:7220992
莱西市:莱西市石岛东路东段 联系人:徐晓洲 电话:13789886556
黄岛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208号城建大厦5楼酉 联系人:张海军 电话:5997575
城阳区: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 联系人:王展欣 电话:7868393
李沧区:青岛市李沧区果园路9号 联系人:华丽萍 电话:7897608--8009
四、培训与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拟从4月份开始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培训结束后由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安排考核,鉴定。
五、有关说明及要求
1.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高行业职工整体素质的根本保障,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各企业领导应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从长远利益出发,从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出发,全面促进职工教育。
2.根据青劳社[2000]89号《关于在技术工人中实行津贴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取得本专业(工种)相对应的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高级技术合格证书的,均可享受技能津贴。”“技能津贴标准调整为:中级工每人每月40元;高级工每人每月70元;职务津贴标准调整为:技师每人每月100元;高级技师每人每月150元。”“调整后的津贴作为社会保险基金交费基数,在本专业(工种)岗位退休的人员,其津贴可作为退休费计发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