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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特有工种职业技能报名工作的通知


  (三)报名应携带资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3)原《技术等级证书》及复印件;

  (4)填制完备的“职业技能报名资格审查表”(附表三);

  (5) 一寸彩色照片4张、二寸黑白照片1张。

  (四)报名地点:

  1.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崂山区学员到青岛市药学会鉴定部报名。地址:市南区沂水路7号甲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院内后楼103室(乘1路、367路、231路到青医附院下车)。

  联系人:陈 晓 联系电话:2899772

  2.其他各区(市)学员到青岛市药学会委托的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名。

  平度市:平度市广州路中段 联系人:马汉铭 电话:8391211

  即墨市:即墨市新兴路75号 联系人:姜胜昌 电话:8521256

  胶南市:胶南市向阳路106号 联系人:张 峰 电话:6615289

  胶州市:胶州市常州路17号 联系人:贾爱华 电话:7220992

  莱西市:莱西市石岛东路东段 联系人:徐晓洲 电话:13789886556

  黄岛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208号城建大厦5楼酉 联系人:张海军 电话:5997575

  城阳区: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 联系人:王展欣 电话:7868393

  李沧区:青岛市李沧区果园路9号 联系人:华丽萍 电话:7897608--8009

  四、培训与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拟从4月份开始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培训结束后由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安排考核,鉴定。

  五、有关说明及要求

  1.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高行业职工整体素质的根本保障,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各企业领导应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从长远利益出发,从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出发,全面促进职工教育。

  2.根据青劳社[2000]89号《关于在技术工人中实行津贴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取得本专业(工种)相对应的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高级技术合格证书的,均可享受技能津贴。”“技能津贴标准调整为:中级工每人每月40元;高级工每人每月70元;职务津贴标准调整为:技师每人每月100元;高级技师每人每月150元。”“调整后的津贴作为社会保险基金交费基数,在本专业(工种)岗位退休的人员,其津贴可作为退休费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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