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功能间齐全,布局合理,卫生设施健全,符合卫生要求。
(六)餐、茶、酒具用前洗净、消毒,工具、容具设备清洁。
(七)采购的食品原料有合格证明,建立健全索证登记和感观验收制度,食品库内无有毒有害物品、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别存放;厨房内外环境整洁,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齐全,设备清洁。
(八)正确配备计量器具,加强管理,按期检定;保证所销售的零售商品和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准确,并符合有关规定;明示饭菜的结算方式和计量过程,杜绝短斤缺两等不诚信行为的发生;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九)把保护消费者权益放在首要位置,设置顾客意见簿,公布群众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
(十)商业信誉好,投诉率低,投诉处结率达到100%,未发生食物中毒责任事故。
四、青岛市药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标准
(一)认真贯彻执行《
药品管理法》、《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及《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所购进和销售药品质量。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高度重视药品质量工作,带头并组织全体职工学法、用法,依法管理,依法经营。
(三)按照《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各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健全,经营设施齐全,药品的验收、养护和销售符合GSP规定,售后服务工作好。
(四)加强对销售中药材过程中使用的戥秤及提供医疗服务中使用的计量器具的管理,定期进行检定;经销的医用计量器具必须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其标识及质量合格;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五)设置顾客意见簿,公布群众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商业信誉好,投诉率低,投诉处结率达到100%,售出药品未发现严重的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