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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实施推进阶段(2005年5月-11月)

  1.调查研究。用1个月时间,围绕“从农田到餐桌”、“从基地到餐桌”、“从车间到餐桌”等各环节,查清食品安全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

  2.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在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街(店)创建的基础上,将各区市各部门管辖的所有试点行业中的生产经营企业纳入试点活动中,并逐步向其他产品和行业推开。

  3.制定并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披露和信用体系建设评价制度。在5月底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做好各项制度的编制,各区市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组织协调领导机构,并设置市场监控机构。

  4.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肉制品、乳制品、蔬菜、干海产品及餐饮业等试点行业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及消费单位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检查。

  5.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或研讨会,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总结阶段(2005年12月)

  1.各区市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2.召开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总结表彰大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区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对方案所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搞好分解,抓好落实。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保证试点工作经费的落实,并落实专人,为做好试点工作提供保障。

  (二)齐抓共管,统筹实施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发挥综合监管,组织协调的作用。各部门要共同做好规划、指导、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按照上级编制部门的要求,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变多头监管为集中统一监管,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任务,建立责权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各区市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继续坚持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及时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督查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通过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信用宣传活动,形成人人讲信用,人人重信用,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培育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等组织的作用,普及食品安全基本知识,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围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安全保障体系、信用基础知识、食品安全知识、事故案件、信用典型案例等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通过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依法经营活动,发挥其在宣传方面的优势,增强食品安全宣传的效果,树立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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