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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5年青岛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为根本,进一步加大药品监管工作力度

  1.积极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三网”建设,开展农村药品质量监督检查。将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设立专项资金,出台优惠政策,建立一支覆盖区市、镇(街道办事处)、村三级,由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政策业务素质的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组成的药品监管网络。继续扩大延伸供应网络,在探索有效形式上下功夫。根据不同实际情况,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供应模式,真正使药品供应网络建得起,靠得住,农民得益、企业有利、政府满意。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政策扶持,法律规范”的方针,积极支持具有现代物流基础设施的药品企业参与到农村药品配送,推进构建大物流、大连锁的经营模式。继续推进信息网络建设,实现与行政相对人的信息资源共享,提高行政效能。结合“三网”建设,积极开展农村药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对象:区市以下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检查的重点是药品采购渠道是否合法、药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有无使用过期药品、假劣药品的问题、有无采购、使用无证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有无重复使用和用后不毁型等方面的问题。

  2.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做好GMP、GSP认证工作。一是严格掌握新开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准入,严格依据法定条件办理药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变更;二是加强对新开办企业的事后监督,全方位监督企业在规定条件下开展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三是建立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和制度,强化对药品生产经营的动态监管,加大随机抽查频率,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挂靠经营等行为;四是抓好药品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MP、GSP)认证和管理工作。严格标准条件,严格程序,高质量完成农村药店的GSP认证工作。对未通过GMP、GSP认证的企业,监督其按时停产、停业。对通过认证的企业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完善安全监控措施,实施重点监管,从源头上保证其合法有序 的生产经营。扶持有条件的合法企业尽快做大做强;五是抓好认证后企业的跟踪检查,巩固认证成效,保证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转。

  3.加强对药品广告的管理,进一步治理药品虚假广告。药品虚假广告是今年整治工作的重点之一。清理整治的重点是:未经审批擅自刊播的;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夸大宣传的;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的。在广告监管工作中,一要注意部门协作,发现违法广告及时向上级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和同级工商部门报送,并抄报所在地人大、政协以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工商、宣传等部门的联合监督机制。二要将药品广告的监管和日常药品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将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企业和产品,作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加大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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