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办单位:市公安局。
10.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好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05〕19号)要求,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肉制品、乳制品、蔬菜、干海产品及餐饮业等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通过采用电子信息技术, 探讨在食品企业推行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系统,以此为基础,研究实行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价和分类分级监管制度,通过建立食品企业信用记录制度、信用评价制度、守信受益和失信惩戒机制,以食品安全监测和通报网络为重点,鼓励诚信企业,培育守信企业,惩戒失信企业 ,宣传信用良好企业,切实增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诚信风险意识,营造“诚实守信、以质取胜”的食品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各相关部门。
11.建设食品安全技术平台
完善食品卫生、质量的检验网络,进一步加强现有食品检测机构建设,逐步整合检测资源,明确各食品安全检验、检疫机构的职能, 发挥现有检测机构的效能。统筹协调做好抽检工作,避免重复交叉抽检,提高检测结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做到检验结果互认互通,质量信息共享共用。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5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部门、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做好动员工作。各区市和各有关部门要在2005年6月30日前,将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抄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7月,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以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和质量保障体系,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堵塞管理漏洞。8-9月,开展重点食品的专项整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同步推进、逐步深化,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开展对蔬菜、肉、豆制品、水产品、食品工业产品等重点食品以及大型市场、大型商场、连锁超市等食品经营企业的专项整治行动。10-12月,结合“十一黄金周”食品市场整顿,重点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捣毁制假售假窝点,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净化食品市场经营环境。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和企业规范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同时,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