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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5年青岛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5年青岛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发〔2005〕29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05年青岛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2005年青岛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重点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抓好粮、肉、蔬菜、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整治,重点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我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监管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具体目标

  1.通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程,争取年内全市蔬菜、瓜果、茶叶等主要农产品的合格率达到90%以上,年内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30个;建设畜牧标准化养殖场区400个。

  2.确保年内全市蔬菜农药残留检测达到30万批次以上,检测出的不合格蔬菜协议销毁率力争达到100%;备案企业入市生猪“ 瘦肉精”抽检率达到3%,禁止不合格产品入市。

  3.以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建立完善渔用投入品合理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减少水产品药残污染,进一步规范渔业生产,力争使我市水产品的质量合格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4.年内全市渔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养殖面积力争达到两万亩;在我市已建设认定的39个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的基础上,今年再建设认定5个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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