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级职称的验证。①省外人事部门颁发高级职称的,申请人自行赴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高级职称的核准认定。②省内颁发或者核准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我们将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询验证。
2、毕业证书的验证。①2001年之前获取毕业证书的,我们将根据国家教育部各年毕业证书式样进行初步认定。如果无法判断的,可要求申请人自行赴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文凭验证室进行学历认证。②2001年以来(含2001年)获取毕业证书的,提交审核资料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查询系统中进行查证。③已进行学历认证的,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即可。
(三)提交、审核资料。
在网上注册成功后,专家需提交资料至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财政大厦509室,进行审核。包括:①专家申请表;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验原件);③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一份(交验原件);④已进行学历认证的,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交验原件);⑤职称证复印件一份(交验原件);⑥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材料的复印件一份(交验原件);⑦一寸彩照一张。
(四)领取专家聘书。
经审核符合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任条件的,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将颁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书》。
三、办理时限
为了确保新评审专家管理系统的尽快启用,要求现有评审专家在5月25日至7月25日必须办理重新申请入库手续。不及时办理的,将会影响该评审专家的抽取使用。
四、诚信要求
申请聘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人员,要确保申请信息的真实、有效,确保所提供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其负法律责任。
在评审专家入库后,市财政委员会继续保留核查专家资料真实性的权利。如在证书核查中,出现无法判断真实性的情况,可暂停专家资格;待核查确定真实后,方可恢复专家资格。
一旦发现证书造假等弄虚作假骗取评审专家聘任资格的,将列入政府采购的“黑名单”,终身不得聘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同时将在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弄虚作假骗取评审专家资格的人员名单。对于此类骗取评审专家资格并曾抽取参与评审的,还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