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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意见

  (一)建立和完善农业气象监测预报系统。在全省农业气象观测站、试验站和测墒站建设自动土壤水分观测仪并配备野外便携式土壤水分观测仪,在全省各农业气象试验站建设一套大型蒸渗计,在有代表性的地方增设墒情监测点,不断完善农业气象干旱监测网。逐步建设农田(林、牧)小气候观测系统,开展农田(林、牧)实景观测试验示范。加强卫星遥感技术的应用,重点完善作物长势、种植面积监测和产量预报技术。强化农业气象试验站试验能力,完善农业气象指标体系。建立气象条件对大宗作物影响评估模型,发展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监测诊断技术,开发土壤墒情与灌溉量、牧区牧草产量、特色农作物产量等预报技术,发展作物生长模拟模型,改进农作物产量预报技术。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特色农业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平台。
  (二)积极开展特色农业气象服务。积极开展针对不同农事季节、主要农事活动的农用天气预报服务。在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高产创建示范区等开展加密观测,进行农作物发育期、苗情、产量要素、发育状况及品质等的同步观测。针对马铃薯、林果、蔬菜、草食畜、中药材、酿酒原料等特色农业,定期制作并发布产量和品质预报,并提供特色农产品延伸服务,指导采收、仓贮、运输等。结合各地农业发展布局,逐步发展适合“一乡一品、一县一业”的专项气象服务业务,建立面向大型农产品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种养大户的气象服务模式,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系列化服务。
  (三)强化保障粮食安全的气象服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旱作农业新增5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中小麦、玉米、马铃薯、小杂粮等增产目标,切实提高保障粮食安全的气象服务综合能力。建立异常天气气候条件下粮食产量动态监测和综合评估的决策服务业务。强化粮食作物产量预报,拓展产量预报的领域,针对小麦、玉米、马铃薯、小杂粮等大宗作物,开展不同区域的作物产量精细化预报和年景预报。
  (四)加强农业适应气候变化的决策服务。开展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力布局、种植结构、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气候资源的利弊影响分析,定量评估气候变化对粮食生产和安全的影响,防范农业生产的长期气候风险。加强极端气候事件对农业生产影响的预评估,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开展精细化的农业气候区划,为科学规划农业生产布局,合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提供决策支撑。开展农业气象灾害的风险评估和区划,为提高农业的气象灾害风险防范、风险管理和风险转移能力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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