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灭蚊先进城区”和“灭蝇先进城区”通过省级复查。
4.培育健康村1个。
四、市各有关部门工作任务
(一)共性任务。
1.深入贯彻《
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
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调整和完善爱国卫生组织,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和台账;积极参与全市性爱国卫生活动,组织开展本部门本系统的爱国卫生工作,争创各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
2.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复评任务分解,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复评迎检工作,整理2007-2011年台账资料,及时上报工作信息,确保复评工作不失责任分。
3.深入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将健康城市建设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完成建设健康城市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年度健康城市建设重点项目;配合各区、县(市)开展建设健康城市基线调查与阶段性评估;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重点,加强职工的健康教育、卫生保健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贯彻落实《
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做好机关和直属单位控烟工作;开展健康单位创建活动。
(二)分类任务。
市建委:
1.对照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加强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要求,设置作业隔离护栏和冲洗设施,做到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净车出场,并配合城管部门规范建筑垃圾的管理;落实除“四害”措施,工地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工地小卖部持证经营,并符合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
2.加强对市政道路、城中村改造等重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整洁有序。
市旅委:
1.加强星级宾馆(饭店)的行业管理,督促企业按照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工作,落实除“四害”措施,食品卫生安全达到有关要求。
2.加强对导游服务人员卫生知识的培训,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共同营造卫生整洁的旅游环境。
3.指导宾馆(饭店)开展无烟宾馆、无烟楼层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推进健康宾馆建设工作。
4.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委托监督执法工作。
市城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