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推进军民结合。实施军转民科技示范工程,推进军民双向互动。支持军工企业集团就地就近与地方联合创办生产企业、科技企业,带动地方配套企业发展。支持军工企业和科研机构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推进国防科技成果向民用转化。支持军地合作共建中试基地、技术研发中心,共同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研究与开发。积极开发军工富余人员和非在岗军工科技人员智力资源,建设军民两用区域创新团队。建设军民结合型高科技产业化示范基地和产业园区,推进绵阳科技城建设,增强其带动和辐射作用。培育壮大军民结合、优势互补的企业集团,打造我省具有独特优势的航空、航天、核技术、军工电子等战略高技术产业基地。
(十七)建设创新型人才队伍。建立完善“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人才激励机制。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工程,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促进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结构调整和优化。加大省青年科技基金支持力度,积极支持优秀科研人才进入国家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促进拔尖人才、领军人才的成长,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团队。积极参与国内外科技人才竞争,吸引优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来川创新创业。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着力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实用技能人才。加强现有科技人才的知识更新和再培训,增强科技人员的创新能力。完善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鼓励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推进科技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化。
五、营造创新环境,为走创新型发展道路提供保障
(十八)积极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自主创新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发展科学技术普及事业,全面提升公众创新文化素质。树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风尚,营造创新无权威、创新无禁区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对科技创新取得重大成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全社会科技创新热情。完善加强自主创新的科技政策法规,强化政策法规执行监督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
(十九)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依法落实科技投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推动科技进步的需要,适时加大科技投入占公共财政支出中的比重,确保财政用于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金融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构建兼顾基本科技投入和专项科技投入的政府科技投入机制。省、市(州)设立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支持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科技工程的实施。积极培育科技创新风险投资主体,鼓励企业、金融机构、个人、外商等各类投资者参与风险投资。加大对风险投资的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