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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主创新、走创新型发展道路的决定

  (十一)促进农业产业化。加大对新品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力度,大幅度提升农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大力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开发一批具有市场份额和品牌优势的特色产品,延长产业链,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促进农业产业拓展和技术升级,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实施科技富民强县行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十二)推进可持续发展。加快建立节约型社会的技术支撑体系。加强绿色技术、清洁生产等新技术研究开发,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开展遏制环境污染关键技术和流域综合治理技术研究,推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大力推进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切实提高重大疾病监测、预防与控制水平。开展食品安全、灾害预测预警和安全防范技术研究,为公共安全提供科技支撑。

  四、整合创新资源,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十三)建立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扩大对内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完善以企业自主创新体系为主体、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为依托、以中介服务为纽带、以科技投入为基本条件、以制度创新和政策法规为保障的具有四川特点的区域创新体系,不断提高科研开发能力、成果产业化能力和中介服务能力。通过支持、引导、市场配置等形式,把中央在川科技资源、国防科技资源和我省科技资源集中到事关我省经济建设全局的高技术研究领域和事关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公益性领域,形成产学研有机结合、充满活力的创新网络和群体,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十四)大力构建创新创业平台。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究开发平台建设,建设一批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快科学仪器、自然科技资源、科技文献信息、科技数据与网络环境及技术标准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培育壮大一批专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其要素聚集、创新服务、桥梁纽带等功能。在体制、政策、资金和发展空间等方面对高新技术开发区给予重点支持,进一步营造集约发展、局部更优的创新创业环境,推动高新区成为科技创新的先行区。建设各类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搭建技术研发、技术转移、产业化示范等成果转化平台。

  (十五)发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在自主创新活动中自强扩张,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在科学研究、公益研究和高技术研发中的骨干作用,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在基础研究、高技术前沿、培养创新人才和应用开发研究中的生力军作用。促进产学研之是的知识流动、技术转移和成果共享。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要加强科技创新的组织和投入,提高科技成果的技术水平和成熟度,增强有效供给和集成供给,不断拓展技术创新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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