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县(区)重点建设一个集培训、教研于一体的培训机构,支撑县级培训;积极创建省级校本研修示范校,构建高效的校本研修服务体系,提高校本研修水平。
四、培训内容与方式
各类教师培训,在本土化设计的基础上,学习与借鉴国内外先进理念和技术,对培训内容和形式全面创新,促进教师培训从理念到内容、模式的深刻变革。
(一)培训理念
培训理念从“培训”转化为“研修”,从信息传授与知识掌握向知识的生成与能力建构转变,促进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和岗位自主研修相结合。参研教师不再是“受训者”,而是研修活动的“主体性参与者”;培训者不再是“知识的传授者”,而是“研修活动的设计者、组织者和专业发展的引路人”。
(二)培训内容
各类培训要以师德教育为首,以实践为基本取向,以提高教师实际教学水平为根本目的,以问题解决为主线,以促进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转变为核心,以发展教师核心能力为重点,促进教师切实改进教育教学行为方式。
(三)培训形式
通过培训模式变革,给参加培训的教师在理念、策略等方面提供示范和引领。培训的教学方式从“讲授为主”,转化为“参与式活动”为主;学习方式从“听讲”为主,转化为“自主、合作、探究、反思、交流”的活动为主。通过采取案例式、探究式、参与式、情景式、讨论式等多种培训方式,充分体现培训的开放性、民主性和参与性。
除必要的短期集中培训或研讨外,要注重远程学习、研训研培一体、校本研修、岗位自主研修、小课题研究等形式的结合。
(四)基本要求
教师全员培训360学时,包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有计划、有组织的校本研修。新录用教师上岗培训120学时。
各级各类培训要组织开展相关调查研究,分析参训教师实际需求,精心研制培训方案,开发高水平的培训课程,固化和放大培训效果,推进培训绩效评估,确保教师培训水平的全面提高。
五、职责分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应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共同推进我省教师培训工作再上台阶、上水平。
(一)省级教育部门及教师培训机构
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贯彻落实教师培训有关文件,制定全省教师培训计划及相关配套文件,指导全省教师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教师培训行动研究,探索并推广教师培训新模式,开发并推荐优质教师培训资源;争取国家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及本级财政教师培训经费,提高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使用效益;组织实施百千万人才培养计划等专项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教师培训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对省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工作的绩效考核和对市(州)教师培训工作的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