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原则
“反弹琵琶”,建立“倒逼”机制。加强宣传引导,使消费者优先选择可追溯食品,调动企业建设追溯体系的积极性。强化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促使其自觉落实追溯管理制度。通过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引导农业规范生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顺应物联网发展趋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设计制定总体方案,确定总体目标和任务;针对不同阶段的具体情况,明确不同阶段的目标和任务,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结合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技术模式和适用技术,注重追溯体系运行的效能和可持续性。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参加追溯体系建设。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任务
1.城市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按照统一的数据传输格式和接口规范,分别实现与中央追溯管理平台和各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互联互通,作为城市追溯信息的集中管理中心以及追溯体系日常运行的控制中心。
2.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建设(1)生猪屠宰环节追溯子系统。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设覆盖生猪进厂、屠宰、检疫、检验、肉品出厂等关键环节,以移动式或固定式追溯信息读写机具为信息录入设备的追溯子系统,作为肉类追溯的源头控制点和关键信息采集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用片肉激光灼刻技术。(2)肉类蔬菜批发环节追溯子系统。以电子结算为原则,在大型批发市场建立覆盖肉类蔬菜进场、检测、交易、结算等关键环节,以移动式追溯信息读写机具为录入设备,以智能溯源秤或标签电子秤为输出设备的追溯子系统,作为蔬菜追溯的源头控制点和肉类蔬菜追溯的关键信息采集点。(3)肉类蔬菜零售环节追溯子系统。在零售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连锁超市等)建立以入场(市)确认、摊位间调拨和零售交易打单管理为核心内容,以智能溯源秤或标签电子秤为信息对称控制手段的追溯子系统。(4)消费环节追溯子系统。在消费环节建立以消费者信息查询和团体消费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追溯子系统。(5)“产销对接”核心企业追溯子系统。“产销对接”核心企业(全产业链企业、配送企业等),按照全国统一编码规则、传输格式、接口规范,改造现有内部追溯管理系统,实现对所经营的肉类蔬菜流通信息的标准化采集,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传送城市追溯管理平台,采集指标按商务部统一规定执行。
(二)时间安排
我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将用2年左右时间完成,2011年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调查摸底阶段(2010年12月20日前)。完成我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基本情况以及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基本条件调查摸底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9月底前)。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细化建设任务和内容;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专门的工作机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定纳入试点的流通节点企业名单。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正式确定软件开发商和硬件供应商;完成软件开发、硬件设备采购及硬件集成,出台配套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并对流通节点进行必要改造,初步具备软件和硬件安装条件。
3.安装调试阶段(2011年10月底前)。完成各流通节点相关软件和硬件的安装,并完成城市追溯管理平台和节点子系统、中央平台之间的数据连接调试工作;开展商户备案及集成电路卡(IC卡)发放工作,并组织流通节点管理人员及部分商户进行培训。
4.试运行阶段(2011年11月底前)。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投入试运行,完成城市追溯管理平台与节点子系统的性能测试和安全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完善城市追溯管理平台和节点子系统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