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处,科领导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一要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二要对职责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对一些“热点”工作和薄弱环节要有针对性的做好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认真加以解决。
5、每季度末的最后一周,各科长(主任)要将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书面报告办公室纪检组。报告前要先向主管处级领导汇报情况并征求意见。在日常工作中,各科室要把各自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学习、会议纪录、计划措施等资料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年终做为考核检查的依据。
6、严格按照《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推荐、选拔、任免、调动和使用干部,严禁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人事问题,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法执纪机关履行职责。
(五)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
1、认真履行主要领导职责,对本办公室和领导班子成员及办公室各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为第-责任人。
2、对本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动员和部署,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每年听取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不少于两次。
3、对重要信访问题和反映的重大案件的查处,亲自批办过问、亲自协调,对上级党委、纪委批办要结果的信访件和违法违纪案件提出明确的办理意见,认真组织力量及时查结。积极支持执法执纪部门履行职责。
4、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对他们中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不隐瞒,不讲情、不庇护、不干预查处。
(六)副处级以上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
1、认真履行分管职责,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为责任人。
2、协助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抓好本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有关部署,协助市长,副市长认真清理和纠正分管范围内的行业不正之风。
3、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科室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并对这些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帮助解决,并有针对性的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4、管好自己,带好队伍。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分管科室的工作人员,对他们中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不隐瞒、不说情、不庇护、不干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