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东区、桥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拆除并网”工程的领导和组织实施;负责被拆除锅炉单位及居民的宣传动员工作,保障“拆除并网”工程顺利进行;负责所承担的集中供热工程实施。
市公用局:负责制定“拆除并网”工程计划,分解任务,对各实施单位的工程进行监督、检查、考核、验收;负责办理道路的挖掘手续、恢复路面;负责所承担的集中供热工程实施。
市环保局:负责对燃煤锅炉房排污情况的跟踪检测,对纳入拆除范围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锅炉下达拆除令,并督促实施。
市财政局:负责由财政部门监管的单位拆除锅炉工作中涉及的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联网热力站的选址、审批及管网规划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办理拆除锅炉工程的开工手续。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拆除并网”工程相关用地手续办理。
市质监局:负责办理被拆除锅炉的注销手续。
张家口供电公司、市供水总公司:负责对被拆除锅炉房供电、供水设施的拆除或过户手续,负责新建、改建、扩建热力站用电、用水手续的办理工作。
被拆除锅炉的产权单位或使用和经营管理单位:负责锅炉及设备拆除工程;负责人员安置、债权债务清理及供热档案的移交工作;负责办理锅炉注销手续、用电、用水设施拆迁过户手续。
各集中供热实施单位:负责并网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庭院管网改造工程。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5月20日前)
1、市政府召开全市“供热计量改革暨集中供热入网动员大会”,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责任目标。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新闻单位和媒体积极参与,加大对实施我市集中供热政策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燃煤锅炉拆除并网、发展集中供热、促进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2、各区召开燃煤锅炉拆除并网动员大会,成立拆除并网工程指挥部、明确职责,签订责任状。同时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作用,做好群众工作,从而得到百姓理解和支持。
3、市公用局会同各区及有关部门确定集中供热服务区域内拟拆除锅炉计划,并以“张家口市燃煤锅炉拆除并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拆除通告,公布拟拆除锅炉名单。
(二)移交阶段(5月20日至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