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中心城区燃煤锅炉拆除并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办字〔2010〕73号)
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张家口市中心城区燃煤锅炉房拆除并网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一日
张家口市中心城区燃煤锅炉拆除并网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三年大变样重点工程建设任务目标和我市集中供热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我市决定逐步拆除单台容量7MW及以下燃煤锅炉,实行联网集中供热。为完成拆除并网工程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节能减排,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为基本工作目标,以促进供热行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加快实施燃煤锅炉“拆除并网”工程,大力发展集中供热,实现城镇面貌“一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按照“统一政策、部门联动、属地政府负责,企业具体实施”的原则,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相关部门或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拆除并网”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10年中心城区继续加大集中供热工程实施力度,新增集中供热面积870万平方米,其中:大唐许家庄热电厂370万平米,桥东区260万平方米,桥西区240万平方米。为完成上述任务,中心城区共需拆除或改造燃煤供热锅炉房100座,其中桥东区49座(含许家庄热电厂项目),桥西区43座(含许家庄热电厂项目),高新区8座(含许家庄热电厂项目)。力争利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拆除中心城区内单台容量7MW(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实施中心城区燃煤锅炉拆除并网工程,涉及面广,利益关系复杂,工作难度大,政策性强,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张家口市燃煤锅炉拆除并网工程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市“拆除并网”工程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同时,为保证拆除并网工程的实施,对各区、各有关部门进行了明确的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