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苏州市卫生局层转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卫生局层转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5〕56号)
各市、区卫生局(社会事业局),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层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市、区卫生局、市各有关医院要加强人员的全员培训,强化监测,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开展应急演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请各市、区卫生局、市各有关医院将贯彻情况于12月25日前报我局疾控和妇幼处。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