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参检执业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执业证书复印件。
4、参检执业人员2004、2005年度劳动合同和社保凭证复印件。
(三)证券投资咨询非执业资格咨询工作人员需报送的材料
证券投资咨询非执业资格咨询工作人员由所在机构代为报送下列材料:
1、证券投资咨询人员年度检查申请表(附表二)。
2、参检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执业证书或从业证书复印件。
以上文字材料统一采用A4纸格式,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年检工作程序
(一)申报年检材料
参加年检机构应将本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咨询工作人员的年检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连同电子表格一并报送到我局。2005年4月30日后,我局将不再受理2004年度年检申报材料。
(二)审核和现场检查
1、我局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根据需要要求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咨询工作人员补报或重报申报材料,并填写机构年检审核表(附表三)。
2、结合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对参检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3、结合审核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机构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并做谈话笔录。
4、根据参检机构申报材料的审核情况、现场检查和高管人员谈话情况,并结合日常监管情况,提出参检机构及个人是否通过年检的初步意见。
5、我局最迟于2005年4月30日前将年检总结报告和年检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
(三)复核及公告
中国证监会对我局的审核情况、现场检查情况等进行形式复核后就年检申请予以批复,并对年检情况予以公告。
(四)执业证书盖章
我局依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复集中对通过年检的机构和执业人员的执业证书、咨询工作人员的有关证书加盖年检专用章。
四、年检标准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我局将要求其对存在地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为一至三个月,在整改期内的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不得开展新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我局根据其整改的情况确定是否通过年检:
1、因机构变更、执业人员流动等原因,丧失获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必备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