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证监公司字[2007]02号)
辖区内各上市公司:
为提高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证监会制定并于2007年1月30日下发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好办法规定,现结合我辖区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上市公司应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办法内容,切实执行办法规定。
2、各上市公司应根据办法规定,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在本通知下发后的最近一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并在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报我局备案。同时,公司要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