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督促做好证券营业部内部控制相关工作的通知
(湘证监机构字[2007]25号)
辖区各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
为了加强对证券营业部的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营业部内部控制若干措施的意见》(证监机构字[2003]261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证券公司应切实做好所属证券营业部负责人、证券营业部电脑部、财务部负责人的轮岗工作,各关键岗位原则上必须三年内进行轮换,未进行轮换的应向我局详细说明情况。各公司、异地在湘营业部应将营业部重要岗位委派人员和轮岗情况于5月10日前报我局备案。
2、各证券公司应加强对证券营业部负责人、证券营业部电脑部、财务部负责人的年度考核。辖区各证券机构应将2006年度考核结果于5月10日前报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