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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加强证券交易系统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加强证券交易系统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湘证监机构字[2007]39号)


辖区各证券经营机构: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交易系统频频发生故障,导致证券交易不能正常进行,造成非常严重的负面影响。为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稳定,现就加强证券交易系统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各证券公司要对照《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试行)》要求,落实证券交易网络安全标准,对中心机房、软硬件配备、通讯设施、席位通道等进行全面测试,查找问题,排除隐患;要制定完善应急计划和应急操作流程,并逐项反复演练,提高应急响应速度;要加快异地冗灾备份中心的建设。各营业部要对存在的机房管理不规范、电源无保障、消防有隐患、设备老化等问题,尽快通过场地搬迁、设备更新等措施从根本上予以解决。

  二、加快系统技术升级。各公司要根据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从战略高度制定交易系统建设计划和长远规划,加大资金、人力资源投入。交易系统建设要有一定的前瞻性,目前要考虑以应对沪深两市出现1.5万亿交易量为标准,进行交易系统设备更新和扩容升级。同时要加强计算机技术人才的引进和队伍建设,形成人才储备,以适应系统技术高速发展的需要。

  三、完善交易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要明确交易系统各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形成逐级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公司层面要指定一名高管人员为交易系统安全责任人并报我局备案。建立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制度,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我局和地方稳定部门报告。

  四、研究应对交易系统事故所导致的民事纠纷的办法。交易系统事故可能导致公司巨额赔偿责任,甚至引发社会稳定问题,各公司要依法妥善处理事故发生后的客户关系和赔偿责任。各公司要组织信息技术、财务、法务等相关部门对客户开户合同、软件供应合同、工程承包合同等进行修改完善,揭示交易系统风险,补充免责条款和责任追究条款,明确界定各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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