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加快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全面上线工作的通知
(湘证监机构字[2007]60号)
辖区各证券公司:
中国证监会要求证券公司应在2007年8月底前完成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以下简称第三方存管)全面上线,并将对此工作进行考评,现就做好第三方存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应进一步落实我局《关于继续做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账户清理工作的通知》(湘证监字[2006]74号)、《关于做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湘证监字[2006]76号)和《关于推进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工作的通知》(湘证监机构字[2007]3号)的各项监管要求,认真做好第三方存管工作。
二、各公司应按照上报我局的账户清理方案和第三方存管实施计划,按时完成账户清理、第三方存管技术系统开发测试、人员培训、投资者教育和第三方存管系统上线准备工作。2007年8月底前,实现公司所有营业部第三方存管上线。第三方存管上线后,所有新增开户应直接进入第三方存管系统。
三、在证监会推荐的存管协议版本上,公司应加快与预选的所有存管银行的谈判,争取在2007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协办存管银行存管协议的签订,实现所有协办存管银行在公司所有营业部第三方存管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