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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督促做好账户规范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督促做好账户规范工作的通知
(湘证监机构字[2007]116号)


辖区各证券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各证券公司账户规范工作应于2008年4月30日前全面结束。为督促各公司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公司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账户规范督导工作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7]296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账户规范工作。各营业部应做好规范账户的投资者教育工作,要在现场张贴清理账户相关政策要求。

  2、账户规范工作的责任主体是证券公司,各公司要成立由总经理负责的专门工作组,公司所属营业部要成立账户规范工作实施小组,确保组织有力,责任到人。相关人员安排必需于12月7日前报告我局。

  3、各公司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账户规范工作方案和具体操作流程。工作方案中要包括人员组织安排、工作目标、工作进度时间表、存在的难点重点及应对措施、工作责任及奖惩措施等。工作方案和具体操作流程必需于12月7日前报告我局。

  4、各公司要加强账户规范工作业务培训,培训面必需覆盖公司主要高管人员、相关业务负责人、营业部经理以及具体业务操作人员。

  5、各公司要在按照工作方案推进账户规范工作的同时确保工作质量,严格把握不规范账户的分类标准、处理程序和规范标准,杜绝遗漏不规范账户、清理规范不彻底等问题。

  6、各公司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账户规范工作相关数据、情况的报送工作,确保及时反映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7、在开展账户规范工作的同时,各公司要切实做好新开账户的审核,进一步梳理相关业务流程,在技术上建立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出现新增不规范账户。对于发现新增不规范账户的公司,我局将采取下列措施:

  一是发监管函并抄报机构部;

  二是责令有关营业部停业整顿;

  三是撤销公司经纪业务资格;

  四是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进行诚信记录扣分;

  五是吊销公司证券业务牌照。

  8、我局将于2007年12月起每月召开辖区公司账户规范工作专项会议,了解工作进度、讨论存疑问题并交流经验,各公司专门工作组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应参加会议。

  账户规范工作具有复杂性、敏感性、广泛性、艰巨性的特点,账户规范工作的好坏也直接体现了证券公司的专业管理能力,各公司应对此高度重视,严格遵守证监会和我局的各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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