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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任职资格年检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任职资格年检工作的通知
(湘证监机构字[2008]27号)


辖区各证券公司:

  为做好2007年度湖南辖区内取得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但未在证券公司担任经理层人员职务的人员的资格年检工作,根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证券公司负责清理、督促本公司已取得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但未在本公司担任经理层人员职务的人员及时申请任职资格年检。

  (二)参检人员应对照填表须知,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证券公司经理层人员年检登记表》(见附件)。

  (三)参检人员申请任职资格时的两名推荐人应当对《证券公司经理层人员年检登记表》进行审查,并出具年检意见,年检意见包括参检人员在上一年度工作职责变化情况、履职情况、遵纪守法、职业道德、诚信表现以及推荐人对《证券公司经理层人员年检登记表》是否存在虚假、隐瞒、漏报等问题进行核查的情况等,明确表示是否同意通过本次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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