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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刘银田同志在全省妇女儿童监测统计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一)明确职责范围,加强联系交流,建立良好的部门协作关系。一是“两纲”组织与实施中的职责分工,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省级纲要的组织实施。也就是说各级妇儿工委是本级“两纲”实施的责任主体。各级妇儿工委在实施纲要中,始终担负着组织和协调的重要责任,这是各级政府赋予妇儿工委的重要职能,是妇儿工委工作的重要内容。省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由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组成。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在实施纲要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妇儿工委把有关部门的责任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提出了各负其责的主要责任单位,这既是推动纲要实施的重要举措,也是政府责任部门履行职责的承诺。省直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每年要向省妇儿工委报告实施《纲要》的工作情况。二是“两纲”监测与评估中的职责分工。对《纲要》执行过程进行监测评估,既是推动实施的重要手段,也是实施过程的重要环节。省妇儿工委设立《纲要》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统计监测组由省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组成。负责制定“两纲”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提出监测的重点指标;收集监测数据,建立和完善分性别数据库;向国务院和省妇儿工委提交全省妇女儿童状况统计监测报告;指导各地实施《纲要》的统计监测工作。专家评估组由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推荐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检查评估方案;审评监测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检查、督导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开展阶段性评估,向国务院和省妇儿工委提交评估报告;指导各地对实施《纲要》的检查评估工作。三是统计工作本身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妇女儿童统计监测数据来源于三十多个部门,每个部门的工作进程和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到整个监测统计工作。统计部门作为监测统计工作的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部门,需要在各级妇儿工委的领导下,加强与成员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交流联系,建立良好的部门协作关系和数据报送渠道,更好地了解纲要实施进程,掌握妇女儿童发展状况,保证监测数据的及时收集和分析研究的深入细致。希望统计局的同志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也希望各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和密切合作。

  (二)改善工作条件,积极筹措监测统计经费,提高软硬件建设水平。增加资金投入是确保纲要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必要的经费支持也是开展监测统计工作的基本条件。省“两纲”中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保证并逐步增加实施《纲要》所需经费。”省妇儿工委历来高度重视监测统计基础建设,努力改善监测统计工作条件,随着数据库建设和编印相关统计资料任务的增加,为切实解决妇女儿童监测统计工作经费不足、条件有限的问题,省妇儿办积极协调沟通,为省级监测统计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经费支持。各市、县也要进一步提高对妇女儿童监测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妇女儿童监测统计基础工作建设,积极争取部门支持,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争取各级政府把妇女儿童监测统计工作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满足监测统计工作的基本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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