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火灾防控效果达标条件:在专项整治期间,保证辖区高层、地下建筑、涉亚场馆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形势稳定。
(五)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情况
检查考核各镇街(管委会)消防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情况、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三、检查考核方式
检查考核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召开汇报会
听取镇街(管委会)上述五项工作内容总体情况汇报,镇街(管委会)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参加。
(二)实地检查
在每个镇街抽查2个村(社区),其中实地检查各镇街2010年挂牌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并结合检查对该火灾隐患重点地区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另1个村(社区)随机进行抽取;对每个检查的村(社区)实地抽查1-2间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和社会单位的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三)查阅台账
汇报会后,检查考核组查阅有关工作的会议记录(纪要)、文件资料、台帐,核实有关数据指标。
(四)数据评分(评价)
对照《东莞市2010年度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评分(评价)。
四、检查组注意事项
(一)检查考核要认真细致,突出重点;评估工作和反馈意见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二)注意发现和总结镇街(管委会)有特色、创意新、效果好的经验做法,并要求其提供专题书面材料。
(三)注意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的薄弱环节。
(四)要严格核实有关资料,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该项得分。要严格对照有关标准进行评分、评价,不打人情分。
(五)各镇街(管委会)最终考核得分须经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核定后,报市政府领导审定。
(六)检查考核结束后,各检查考核组需将有关的检查考核表、各镇街(管委会)工作总体情况汇报等材料于11月15日前交到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李冬梅,联系电话:23119088)。
附件:1、2010年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台账
2、东莞市2010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略)
3、东莞市2010年度镇街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工作检查考核分组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