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要健全本部门、本系统文化产业统计工作体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工作。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和全社会、全行业口径的相关文化产业统计监测数据的搜集整理和统计调查工作。要按照有关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地将文化产业统计报表报送省统计局,做到不重复、不遗漏,确保数据质量。在继续完成本行业系统内文化产业基础统计资料的调查、搜集、审核、汇总任务的同时,要按照综合统计任务要求,在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完成本行业系统外单位的全面调查或重点调查、抽样调查及统计推算工作,即负责所分管行业的全社会基础统计资料的调查、搜集、整理、汇总、报送任务。
省财政厅负责省级文化产业统计专项经费保障。各市、县也要按照统一要求、分级负责的原则,由财政列支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年度经费。
需要报送文化产业统计报表的省直部门职责分工(按“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部门排序)
1、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填报新闻出版服务业相关统计表。
2、省广播电视局:负责填报广播电视电影服务业相关统计表。
3、省文化厅:负责填报文化艺术(文物)、文化娱乐及其他文化服务业相关统计表。
4、省民政厅:负责填报烈士陵园、纪念馆及文化社团相关统计表。
5、省档案局:负责填报档案服务业相关统计表。
6、省科技厅:负责填报科技系统文化科研和技术服务业相关统计表。
7、省教育厅:负责填报教育系统文化科研和技术服务业相关统计表。
8、省信息产业厅:负责填报动漫产业等网络文化信息服务业相关统计表。
9、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填报网络文化服务业相关统计表。
10、省旅游局:负责填报旅游部门管理的旅游文化服务业相关统计表。
11、省建设厅:负责填报建设部门管理的旅游文化服务业相关统计表。
12、省林业局:负责填报林业部门管理的旅游文化服务业相关统计表。
13、省工商管理局:负责填报网络文化、娱乐文化及其他文化服务业相关统计表。
14、省体育局:负责填报体育彩票销售额和休闲健身娱乐服务业相关统计表。
15、省财政厅:负责填报全省文化及相关产业财政决算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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