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山东省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文改发[2008]5号)
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党委宣传部、市统计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工作的意见》(鲁文改发[2008]4号)精神,我们拟定了《山东省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11月21日
山东省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山东由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的新跨越,监测反映全省文化产业发展进程,整合现有文化统计资源,发挥各部门文化管理的优势,建立科学统一的文化产业统计监测体系,为省委、省政府制定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提供全面、科学、准确、及时的信息咨询和决策依据,根据全省文化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工作的重要性
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发展文化产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迫切需要。近年来,特别是全省文化建设工作会议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文化产业迅速发展,全省上下兴起了文化建设的新高潮。随着文化产业的全面发展,加强和改进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工作,既是统计工作服务于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创新的目标任务。
文化产业统计监测是科学反映我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规模、结构、效益、速度等发展现状和变化趋势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开展文化产业统计监测,能够全面、科学、准确、及时地反映我省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评价山东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通过提供文化产业统计数据资料、统计分析报告和统计咨询意见,有助于各级党委、政府对文化产业发展的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制定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借助统计调查手段,摸清全省的文化资源配置及文化产业发展家底,定期获取丰富翔实的文化资源状况和产业发展信息,有助于文化资源的整合开发利用,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尽快形成一批主导产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促进优秀文化传播,完善规范文化市场,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利用统计监测方法,对我省文化产业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比较分析,有助于从宏观层面上准确反映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找准优势和不足,科学规划文化产业发展蓝图;开展文化产业发展综合量化考核,促进文化产业统计核算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接轨,有助于反映其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调动各级各部门支持参与文化产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整体合力。同时,把文化产业纳入专项统计监测的视野,延伸了统计业务的覆盖面,拓展了统计改革的新空间,增强了统计工作的指导性和服务性,也是统筹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和关键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