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推进产业扶贫。继续组织引导120家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贫困村“结对”,通过实施产业发展项目,建立农产品原料基地,组织劳务输出,带动农民增加收入。鼓励和引导业主通过土地流转或土地股份合作的方式,在贫困村开展农业规模化经营,采取“公司+协会+农户”、“业主+协会+农户”、“基地+农户”等形式,推进产业扶贫。力争带户率达到60.0%以上,带动农民增收420元以上,其中主导产业增收占增收总额的60.0%以上。
10、深化整村开发。围绕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协调搞好贫困村和经济发展缓慢村的整村开发规划,做到一次规划、整村推进。全年新修村组道路800公里以上,新建蓄水池700口以上,实施“三改”农户1.2万户以上,新建沼气池3000口以上,从整体上改变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打好基础。
11、大力协调推动。继续动员社会各界,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推动农村扶贫开发的深入开展。组织动员市级106个部门(单位)、86个经济条件好的区(市)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开展定点帮扶。进一步完善帮扶工作机制,积极协调落实帮扶资金,加强与农村扶贫开发成员单位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争取在项目安排、产业扶持、税收优惠、信贷投放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四、着力推动农村发展环境建设
12、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创新农田基本建设新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和农民投资投劳,广泛采用农艺、农机和工程等措施,切实加大中低产田土改造力度,全年中低产田土改造面积达到20万亩。组织实施好金堂、都江堰等县(市)的测土配方施肥项目。
13、巩固农业基础设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治水、兴林、建房、修路及用电、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土地规模经营业主对农业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和建设。积极配合国土等部门实施好土地整理项目,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14、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加大农村沼气普及力度,配套推进改厨、改厕、改圈,有效解决畜禽粪便污染问题,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全年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2万口,城镇净化池5万立方米。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全年秸秆综合利用面积达到400万亩。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协调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五、着力推动农业服务体系建设
15、完善公益性服务体系。深入贯彻落实成委发[2004]47号和成委发[2005]37号文件精神,继续构建和完善农业技术服务、动物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行政执法、农村经济信息和农经管理、农业机械化服务、植物保护和检疫、动植物良种繁育等八大公益性服务体系。着力抓好农业、畜牧和农机片区服务站建设,按照“三化五有”的要求不断完善,增强公益性服务功能。加大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植物病虫害防治率达到95.0%以上,动物重大疫病的预防免疫率达到100.0%。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开展集中专项检查整治不少于1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