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提升农业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
加强农业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完善实施
行政许可法和依法行政的有关配套制度,如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运转制度、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及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等。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相关制度的进一步充实完善。
改进农业政务服务提升工作效率。进一步明细办证条件、程序、需提交的材料等内容,提升上下协同和前后协同的水平。提高窗口当场办结率。全面实现主要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前后协同和上下协同。加强监督,保障依法实施行政审批的个案质量。规范动植物检疫办证服务程序。
严格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或废止本部门原有的已不适应新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社会公开。严格农业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和备案管理。
五、大力深化农资打假治劣“绿色狂飚”行动
大力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的集中专项整治。结合贯彻落实市政府成办发[2005]110号文件,抓好种子、农药、肥料专项治理,强化市场种子质量监督抽检、农药肥料产品质量、标签标识规范及登记证号监管,打击各类假劣行为,确保全市不发生因假劣种子农药肥料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事故,协同物价等部门加强农资价格监管和调控。加强农机质量监控,杜绝假劣产品。结合依法防控动物重大疫病,实施兽药、兽用生物制品专项治理,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或组织供应兽药、兽用生物制品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检查兽药市场、养殖场户、动物诊疗场所等兽药和疫苗经营、使用环节,杜绝假劣和违禁兽药、疫苗的危害。开展饲料及种畜禽专项治理,严格实施饲料、种畜禽生产经营资格审核、备案和安全使用制度。结合开展食品种植养殖环节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好兽药、饲料、农药在使用环节的整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年全市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要达到9次。
健全农资打假治劣的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农业部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实施规范化经营示范,完善经营档案和承诺制度,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假劣、违禁农资流入市场。建立农资经营企业诚信机制,建立诚信档案、严重违规行为警示曝光等制度。加强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协同办案,联合行动,积极实施市场禁入制度,加强同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积极实施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衔接。